2017年广东省韶关南雄市教育局招聘教师7名公告(3)
2017-10-09 14:14 湛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湛江教师招聘网
九、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由南雄市教育局统一分配。
(三)聘用人员应承诺在南雄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监督及举报电话:
南雄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0751-3821010
附件: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教育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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