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藏自治区第二批公务员招录公告
2017-11-09 16:36 湛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湛江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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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继续采取定编定岗方式。结合各地(市)和区直单位用人需求,经区编办核编,此次计划考录1293人,其中基层公务员959人,基层事业单位人员334人。另外,2017年我区计划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00人,与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同步进行。
(一)959名基层公务员中,各地(市)基层公务员811人(拉萨市39人,日喀则市108人,山南市77人,林芝市59人,昌都市211人,那曲地区251人,阿里地区66人);区直机关所属基层单位148人(基层工商部门90人,基层质监部门8人,区司法厅所属单位46人,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区海事局>4人)。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详见考录计划表。
(二)334名基层事业单位人员为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空缺的职位,均为无人报考或生源不足的职位,为了确保录满计划,全部调整为不限专业的幼教职位。具体职位设置情况详见考录计划表。
(三)300名“三支一扶”人员中,支教人员100人,支医人员20人,支农和扶贫人员180人。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7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合同期满或经企业同意解除合同并出具证明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七)其他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自治区级、地(市)级考录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下考录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1日—1999年11月1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三支一扶”职位的考生,须为2017年我区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1日—1999年11月11日出生)。
(八)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2017年我区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报考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时,可选择是否同意被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自治区考录办按照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第二批公开考录未被录取,且选择同意被招募的考生中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其他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幼教职位和“三支一扶”支教职位。
(三)医护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三支一扶”支医职位。
(四)各考录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表。
(五)“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六)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七)已实现就业(含已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八)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从西藏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既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11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xz.hrss.gov.cn)进行报名。点击首页“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三)网上下载政审表和承诺书
考生须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其中:
1、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考生须下载并打印《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政审表》。
2、报考幼教职位的考生须下载并打印《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
(四)资格初审
1、由自治区考录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五)网上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3日—24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在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和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845883、6845882、6845872联系解决。
(六)报名须知
1、此次公开考录实行定向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选择报考去向。
2、报名时,尚未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报名系统中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3厘米,高度3-4厘米,大小200KB以下)。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用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报名系统填报职位。
3、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和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通过报名系统获取考生号。报名时,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在“考生号”一栏选择“获取证书号”;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生号”一栏选择“获取考生号”。
4、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相关个人信息,作出本人尚未实现就业的承诺,下载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选择报考职位和考试地点,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
(七)报名费
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具体安排为:
1、公务员职位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2、幼教职位
上午 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30—12:30 综合应用能力(D类)
(二)考区设置
此次笔试共设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7个考区,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期间,自治区考录办派出巡考组分赴各考区检查指导工作。
(三)划定录取分数线
1、公务员职位,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总分为300分的基础上,两科成绩相加即为笔试总成绩;幼教职位,在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科总分为300分的基础上,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D类)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0%×300+综合应用能力÷150×70%×30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2、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考录职位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从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考职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期公布。
3、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对空缺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四)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受到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被评为2017年度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3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其中,经省部级以上部门表彰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称号的高校毕业生到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被评为2017年度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报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汇总。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中,已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考生,不需再次进行登记备案。
七、考察政审
考生在报到和资格复审前,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政审表》或《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由区考录办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政审表可继续使用。
八、体检
(一)报考基层司法部门人民警察和幼教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免收体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工作分别由区司法厅和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九、资格复审和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报考基层司法部门人民警察和幼教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和报考其他职位考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考生,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持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自治区考录办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录用派遣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自治区考录办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联系电话:0891-6845883 6845882 6198748 6328229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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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湛江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