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肇庆市高要区招聘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及校医145名公告
2018-05-07 20:59 湛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湛江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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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高要区教育局决定组织2018年高要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及校医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8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共145名,其中:高中3名,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124名、校医3名。
本次招聘分支教类岗位、非支教类岗位两类,报考支教岗位的人员,聘用后由高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支教。其中支教类共12个岗位组共招聘教师49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非支教类22个岗位组共招聘教师93名、校医3名(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小学、初中及高中教师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招聘岗位相应专业毕业的应(往)毕业届生;校医招聘全日制医学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上述人员请于2018年5月28日至29日(2天)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到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本人书面加分申请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5月21日至2000年5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其中:往届毕业生需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需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高要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http://www.gaoyao.gov.cn/)。本次招聘分支教类岗位、非支教类岗位,支教类岗位详见附件2,非支教类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1—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高要区南岸城区府前大街9 2号(北楼2楼),咨询电话:0758—8392552、8391668。
(四)报名资料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2018年高要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及校医报名表》(附件3)、近期彩色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其中1张帖在报名表)及有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须验核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一份)。各报考人员的相应资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工作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
2.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为最低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使用旧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对所递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20—22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现场答辩和试教)。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笔试的主要内容为课堂教学常规知识、教学技能、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报考校医岗位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知识。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要区教育局商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8年6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招聘岗位人数1至6人的,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人数7至10人的,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或1:2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除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外,招考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由高要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照先答辩后试教的顺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水平,其中美术、音乐、体育3个学科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校医岗位按照先答辩后专业技能测试的顺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成绩在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高要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
五、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高要区教育局公告公示栏)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按本人考试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内由考生自行选择聘用单位或支教单位。支教类岗位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支教,支教期限需接受高要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
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签订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8392552、8391668。
附件:
附件1.2018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及校医(非支教类)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18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小学教师(支教类)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4:2018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及校医报名表 .doc
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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