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和平县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招聘102名卫生人员公告
2019-05-23 10:22 湛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湛江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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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和平县医疗卫生机构决定公开招聘10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根据单位类别执行县内同一类别事业单位的薪酬待遇。镇级卫生院、县疾控中心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县级公立医院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
三、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为18-45周岁,即1974年5月23日至2001年5月23日期间出生的,工作年限计算以公告首日为截止时间;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国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和平县卫生健康局七楼会议室(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坳)。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按岗位表中的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电脑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可在县政府网下载),并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清单、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岗位表无要求的不需提供)及红底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前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笔试过后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请应聘者严格按照岗位表要求报名。
3.报名时应由应聘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