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基常识:行政法的高频考点
2019-06-19 16:21 湛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湛江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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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事业单位招聘网今天给参加湛江事业单位考试的考生总结下行政法相关的高频考点,帮助考生们储备湛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常识。
1.关于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目前存在两类行政主体:一是国家行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中,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低级别的行政机关是乡级人民政府(乡级人民政府没有职能部门)、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等)、地方行政机关(最高级别地方行政机关是省级人民政府)。
2.行政处罚的种类
①警告;②罚款;③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④责令停产停业;⑤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⑥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通报批评、劳动教养、驱逐出境)
3.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
①责令改正:实施处罚时,应当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
②一事不再罚:对当事人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
③裁量情节
不予处罚 不满 14 周岁;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辨认自己行为时;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无危害后果的从轻减轻 14—18周岁;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的;配合查处违法有立功表现的
④追究时效
违法行为在2 年内未被有权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法律规定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6 个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连续违法行为,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4.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是广东事业单位考试中的重难点,考生朋友尤其要掌握的是谁可以成为行政复议机关,如此才能轻松应对考试。
(1). 关于行政复议的涵义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行政主体提出申请,由上一级行政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 关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一般来说,认为行政机关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提出复议。因此掌握了不予受理的范围,则能在复习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复议机关不受理的事项:
第一,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第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国防行为、外交行为;
第四,抽象行政行为。
(3).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的一般时效为 60 日(有例外: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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