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202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7名公告
2020-07-20 15:31 湛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湛江事业单位招聘网
湛江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湛江市霞山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202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7名公告,报名时间为:7月25日-7月27日,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获取更多关于湛江市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湛江事业单位招聘网/湛江人事考试网!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湛人社函〔2020〕271号)的精神,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拟招聘7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聘用期限2年。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1.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2.海头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3.新兴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4.友谊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5.建设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6.新园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7.爱国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就业创业服务专员1人。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一)招聘信息发布渠道
1.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xs.gov.cn/);
2.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犯罪记录。
7.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2019届和2020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聘用原则。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二)专业要求
不限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的。
2.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以及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不应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湛江市霞山区绿塘路63号(八中大门口左侧)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报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应聘者在进入现场报名时,采取分流进入的方式,应聘者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湛江市霞山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签名需本人亲自签名);
2.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2张(背面需写上本人姓名)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如果是技工院校的还需提供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5.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的。
以上报名材料除报名表和证件照片提交原件外,其他有关证件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报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