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开发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202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7人公告
2020-07-20 17:05 湛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湛江事业单位招聘网
湛江开发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202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7人公告由湛江事业单位招聘网考试资讯栏目提供,报名时间为:7月19日-7月21日,更多关于湛江事业单位招聘,湛江招聘高校毕业生的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湛江事业单位招聘网/湛江人事考试网!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湛人社函〔2020〕271号)的精神,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招聘7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聘用期限2年,聘用期满后不再续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1.区就业中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3人;
2.东山街道劳动保障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1人;
3.东简街道劳动保障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1人;
4.民安街道劳动保障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1人 ;
5.硇洲镇劳动保障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1人 。
(二)岗位描述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属毕业2年内(毕业时间以发布公告之日两年内为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聘用原则。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专业要求
计算机类、统计学类、法学类、文学类、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电子商务。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填写《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确认后和招聘条件中优先聘用的佐证件材料扫描发送至kfqzzb2309@163.com。邮件主题与报名表命名统一使用“考生姓名+专业”格式(不按指定格式投递邮件者视为报名无效)。邮件发送成功依据:①邮箱自动回复;②报名者拨打电话0759-3199731确认。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0:00—2020年7月21日16:00截止(注意:该时间段以外收到的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拨打电话确认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1日正常办公时间段内。
四、资格初审
我局根据报名者填写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及其它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于7月24日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原则上要求岗位报考人数为招聘人数的三倍及以上才能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我局讨论同意后,可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并入报名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或按该岗位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笔试。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及两张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于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优先聘用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按岗位分类计分排名,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先笔试后面试,由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但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
1.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或等于招聘职位人数的3倍,经审查相关资料合格后,以分数排名按1:3比例确定入围困难高校毕业生名单并进行面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2.若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招聘职位人数的3倍,仍按1:3安排面试名额。困难高校毕业生经审查相关资料合格后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原始笔试分数加10分,确定为最终笔试成绩,剩余面试名额从非困难高校毕业生中以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名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考试
(一)笔试
笔试方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7月28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视为面试并列。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资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可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而丧失面试机会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