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2021-09-22 04:30 湛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判断题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正确答案:正确
[华图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教师法》。《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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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湛江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