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黄埔区、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公告
2017-11-17 15:36 湛江人事考试网 来源:湛江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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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东区街道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1名,九龙镇农林水利综合管理服务中心2名、九龙镇财政集中支付中心1名,联和街道环卫监督管理站1名,区总值班室6名。详见《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报考年龄一般在18-35岁(1981年11月17日至1999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即197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文件中《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有关条件。
(六)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七)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7年11月17日。
(八)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学校证明,并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17年11月17日起,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10个工作日。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7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2月5日下午17:00(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12日上午12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3.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题目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黄埔信息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面试。
(1)主管部门于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可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限定时间内提供)、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